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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的房子被标注为“凶宅”?你还会买它吗?
发布日期: 22/03/2019    文章来源: 聚澳传媒    编辑: qiang

近年来,
在海外投资买房或者移民自住的华人越来越多,
但很少有人会在买房前去认真研究这栋房子的历史,
尤其像澳洲的房子,
动不动就是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老房子,
导致有不少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,
买到凶宅
......
这无论在哪个国家的风俗民情中,
都是让人非常忌讳的事。
但就在本周三的州议会中,
Andrews政府提出一条新法案,
规定房产经纪人必须在交易过程中明确告知这些房子的“黑历史”!

该房2014年发生了谋杀案,于2017年出售

消费者事务部长Marlene Kairouz表示,之前曾有类似的法案提出,但被拒绝。这次再次提出是因为有买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,购买了曾用于冰毒实验室的房产,该买家不仅要面临房贷的负担,还可能需要额外支付一笔不菲的房子清理费用。而且没人能保证,长期居住在一个前冰毒实验室的房子里,会不会对影响他们的身体健康,这些一旦出了问题都是无法挽回的!

“这条法案是为了保障那些辛勤工作赚钱买房的买家,能够安心住在他们梦寐以求的房子,而不是突然某一天被告知,这所房子曾经是个毒品实验室或凶案现场。我们正在努力让每一位买家都能得到明朗的信息。”Kairouz女士说道。

2018年的一份报告曾显示,大多数居住或购买了凶宅的人对房屋的历史并不知情,因为除非买家或租客在购买/租赁时特地询问,不然没有一个房产中介会明确表示,该房为凶宅或有其他问题。


而根据调查显示,近年来澳洲每年凶杀案约为两百多起,其中大多数为室内凶杀案。


澳洲曾经最有名的室内设计师Stuart Rattle在2013年被他的伴侣杀害后,他的房产于2016年被放到租赁市场上,但没有一个租房广告提及,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。




曾有一位房产中介表示,有一部分经济拮据的人,只要房价/房租便宜,他们并不会在意这栋房子是否出过什么问题,但这些年来,买家和租客对房子是否为凶宅的关注度持续上升。


虽然此前澳洲各州政府在《物权法》中有一条“买家须知(Caveat Emptor)”,但这条法案是要求买家自己对住房的潜在问题有调查义务。但很少有人真的会在买房前,挨家挨户询问邻居这栋房子之前是否出过什么问题等等。



如果本周提议的法案能顺利通过,这将会给住房买家和租客省去不少麻烦。毕竟在买房后才被告知住的房子里死过人或发生过什么案件,任谁住着心里也不会舒服的。

不仅如此,Andrews政府还针对颇有争议的日落条款提出修改意见。


“日落条款”(Sunset Clause)是购房合同中规定开发商所承诺的最晚交房日期与救济方式的条款,即明确了购房合同中部分或全部条款的无效日期。当一笔交易的签约与履行时间间隔较长时,“日落条款”不仅为买卖双方提供了免责解约的机会,更是给出了双方在条款时效前的有效缓冲,使双方可以在条款失效前能够提前准备。


但有心的开发商会利用这一点,故意拖延,来终止已售房产的合同,再以更高价格转售给他人。


因此,Andrews政府希望能对此条款进行限制,保障买家的权益。



这样看来,

自此对于房产业的部分法案修改建议,

对买家比较友好,

希望这些提案都能尽快通过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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